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後,土地確權怎麼辦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後,土地確權怎麼辦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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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後怎麼辦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到期後,由村集體重新發包,並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

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原則上,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爲限來平均分配。

上述一系列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都明確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論是在第一輪承包還是在第二輪承包過程中,如果未達到國家政策和法律所規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應當延長至30年。而這種延長是在第一輪或第二輪承包期限的基礎上延長的,而並非是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屆滿後,重新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發包。

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承包合同約定或者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短於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期限,承包方請求延長的,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