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築 總承包合同範本

北京市房屋建築 總承包合同範本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BF―2008―0207
合同編號:
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二○○八年十二月
總 目 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
第二部分 中標通知書
第三部分 投標函及其附錄
第四部分&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