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移民的方式有哪些?

一、泰國移民的方式有哪些?

泰國移民的方式有哪些?

1. 親屬移民

根據泰國移民法規定,中國公民需具備如下條件之一者,方可申請赴泰國移民定居:

(1)泰國公民的配偶與父母(包括養父母);

(2)泰國公民的子女(含養子女);

(3)泰公民的兄弟姐妹,年齡必須是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在異國他鄉無人照養者;

(4)泰國移民法律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者。

按照泰國移民法律規定,凡具備移民條件者,申請人可委託在泰國居住的親友,向泰移民局提出申請,或申請人持有關證件,向泰國駐華大使館提出申請。遞交的證件包括:泰國親友身份證影印件,泰國親友的經濟收入證明書或財產狀況證明書,特別要提供房屋等不動產證明書,泰國親友與申請人之間的關係認定書,泰國親友的有關信件,本人的護照和照片等。

泰國駐華使館領事部接到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報泰國移民局,對申請進行審查認定,經覈實,泰國駐華使館官員將向申請人簽發移民簽證,申請人可持護照赴泰國定居。

2.結婚移民

外國人可與泰籍人士結婚而取得永久居留資格。但若外國男子娶泰國女子爲妻,其所生子女要跟父籍,只准許居留,不能入泰籍。泰國男子娶外國女子,所生子女則可取得泰國籍。

3.專業人員移民

外國專業人士或學者在泰國獲准長期居留的條件:(1)專業人士或學者的專業是對泰國有利的,便可獲發居留許可;(2)每年最低收入爲1萬美元;(3)年滿25歲或以上。申請長期居留只限於泰國本土缺乏的專業人士,且要由欲僱用你的泰國有關機構在泰國進行申請。凡個人知識、專業能力、擁有財產達到政府規定程度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獲發居留許可的專業人士或學者可無限期在泰國居留。其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及在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獲得在泰國的居留許可。任何已獲得居留許可的人士若要在泰國工作,必須申請工作準許證。

4.投資移民

外國人投資不少於1000萬泰銖的金額,經內務部的批准及諮詢後,可獲得永久居留。在申請期間,申請人可獲准暫逗留泰國,直至泰國有關部門對其申請作出決定爲止。給予外國投資者、專家與技術人員永久居留資格,主要是爲促進外國投資及泰國的科學技術發展。

外國投資者的投資項目,必須符合投資推廣的項目。泰國投資委員會編有"投資委員會指南",列出受歡迎的投資項目。最低投資額由100萬泰株至300萬泰銖不等,視投資類別而定。

(1)對符合投資局推廣的項目,投資委員會將不會考慮項目的細節,但會考慮投資規模、投資者的資格及股權結構(普通股);

(2)投資資金必須投資於爲實施投資項目而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普通股;

(3)自獲得居留許可的3年內,投資者須遵守所有投資規定。

以上就是泰國移民的具體方法和程序,在司法實踐中,在辦理移民時,一般還需要向公安機關提交相關資料,並要求對個人的資訊進行審查,只有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纔可以進行移民程序的辦理,如果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則是不可以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