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和實繳不一樣怎麼辦

認繳出資額應該在公司章程裏明確記載,在認繳期限屆滿前,將實繳金額達到認繳金額標準。如果實繳出資額超過認繳額的,可以增加註冊資本。

認繳和實繳不一樣怎麼辦

法律依據:《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屬於本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生以下變更事項的,應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在變更事項發生後30日內透過綜合管理系統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表》(以下簡稱《變更申報表》)及相關檔案,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一)外商投資企業基本資訊變更,包括名稱、註冊地址、企業類型、經營期限、投資行業、業務類型、經營範圍、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範圍、註冊資本、投資總額、組織機構構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資企業最終實際控制人資訊、聯繫人及聯繫方式變更;

(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基本資訊變更,包括姓名(名稱)、國籍/地區或地址(註冊地或註冊地址)、證照類型及號碼、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資金來源地、投資者類型變更;

(三)併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交易基本資訊變更;

(四)股權(股份)、合作權益變更;

(五)合併、分立、終止;

(六)外資企業財產權益對外抵押轉讓;

(七)中外合作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

(八)中外合作企業委託經營管理。

其中,合併、分立、減資等事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告的,應當在辦理變更備案時說明依法辦理公告手續情況。
前述變更事項涉及最高權力機構作出決議的,以外商投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作出決議的時間爲變更事項的發生時間;法律法規對外商投資企業變更事項的生效條件另有要求的,以滿足相應要求的時間爲變更事項的發生時間。
外商投資的上市公司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可僅在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變化累計超過5%以及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發生變化時,就投資者基本資訊或股份變更事項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