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收購法律依據

新三板收購法律依據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爲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爲“新三板”。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臺,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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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開戶條件放寬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投資者開戶條件

1、機構投資者

1)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帳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爲投資者本人名下帳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