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合同是什麼

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

附條件的合同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5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爲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爲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爲條件不成就。”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