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作交社會撫養費交不起有什麼後果?

沒有工作交社會撫養費交不起有什麼後果?

一、沒有工作交社會撫養費交不起有什麼後果?

沒有工作交社會撫養費交不起的後果具體如下:

1、如果有可執行財產,計劃生育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逾期不繳納社會撫養費,計劃生育部門可以加收罰金。

3、確實沒有繳納能力,也無可執行財產,可以辦理緩交手續,法院裁定中止執行。

4、不繳納社會撫養費,最大的問題還是孩子沒辦法落戶。

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第六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十二條 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配合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

1、凡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按規定都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

2、社會撫養費由計生部門作出徵收決定;

3、如果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可以向計生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

綜上所述,沒有工作的人本身就沒什麼錢給自己很好的生活,但是夫妻之間儘管在經濟上能力不足而在客觀上又違反政策生育了孩子就應該承擔責任去交相關的費用,而這筆社會撫養費存在一定的強制性而且是必須要交的,儘管交不起也只能在延緩後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