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金徵收標準是多少?

社會撫養金徵收標準,依據我國計劃生育條例,對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夫妻雙方應當繳納社會撫養金,對於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夫妻雙方分別按照當地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爲基數,一次性繳納3倍以上6倍以下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金徵收標準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都會問什麼是社會撫養費?其實所謂的社會撫養費就是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它的徵收是爲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並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經費。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那麼在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是怎麼規定的?各省最新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多少?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序怎麼走?社會撫養費要交多少錢?社會撫養費不交會怎麼樣?更多社會撫養費相關知識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

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爲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爲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

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爲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爲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徵收;

(二)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徵收;

(四)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當事人,女方生育時不滿28週歲或者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徵收。

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高於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爲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徵收。

綜上所述,社會撫養金徵收標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三個及以上子女的行爲,應當加重處罰力度,按照當地收入3倍-10倍徵收社會撫養金,對於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第二個子女,女方不滿28週歲,與第一個子女間隔不滿4年,應當按照標準的五分之一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