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險合同約定仲裁有效嗎?

這種約定仲裁是有效的。所謂仲裁是指經濟糾紛的雙方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執行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交強險保險合同約定仲裁有效嗎?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3、保險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各保險公司在現行的各類保險條款中都載明瞭大致相同的內容: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以提交仲裁機關或法院處理。因保險公司在簽發保險單時,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沒有簽訂仲裁協議,一旦發生保險合同糾紛,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雖然有用仲裁方式解決的願望和要求,但終因事先沒有簽定仲裁協議,造成仲裁機構無法受理。

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爲三年。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保險合同糾紛可否約定仲裁產生保險合同糾紛之後具體是用什麼解決方式,也要看雙方的意願,如果雙方都同意用仲裁方式解決自然是很好。

因此當事人他如果是對保險合同的糾紛進行了約定仲裁,那麼通常是有效的,但是雙方必須要經過協商一致之後,都同意纔有效,如果是其中一方不同意,那麼當事人他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發起訴訟,而且這個訴訟的時間通常都是在三年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