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保險詐騙案的追訴標準

對於保險詐騙案的追訴標準

刑事立案作爲刑事訴訟開始的標誌,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種職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立案。其作用是爲了準確、及時地揭露和懲罰犯罪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準確評價社會治安形勢和進行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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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