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做財產保全

1、申請。

交通事故如何做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擔保。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