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超速50%以上要吊銷駕駛證嗎

小車超速50%以上要吊銷駕駛證嗎
律師解析:小車超速50%以上可以處吊銷駕駛證
根據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速是是指駕駛員在駕車行駛中,汽車的行駛速度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速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