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怎樣處罰

駕駛人對未造成重大傷害肇事逃逸的,進行15天以下拘留,扣證、處200至200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且逃逸的處3至7年徒刑罰,吊銷駕照,終生禁駕。逃逸至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4條,對“交通肇事逃逸”定義爲: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爲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爲。肇事逃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交通肇事逃逸的怎樣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