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人怎麼判

所謂的醉酒駕駛即血液內酒精濃度超過80毫克/100毫升而繼續駕駛的行爲,此行爲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醉駕撞人怎麼判

如果只是醉駕而未致人死亡的,則按照危險駕駛罪進行判罰;如果因醉駕致人死亡的,則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進行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