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無罪辯護

容留他人吸毒罪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援,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被告人無權看),會勸說被告人做有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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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第三百五十六條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一)不論主被動容留皆可定罪

容留他人吸毒,這裏的容留是指實施了容留的行爲,而不管這種行爲是處於主動還是被動,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來要求而被動的容留行爲也會構成犯罪。

(二)無償提供場所不影響罪名成立

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爲既可能是有償的行爲,也可能是無償的,也就是說,行爲人有沒有從容留的行爲中得到好處不影響本罪名的成立。

(三)容留的人數、次數、持續時長隻影響量刑

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數和次數的多少,持續時間的長短,不影響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成立,但可以作爲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四)容留並銷售毒品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相關原理和總則的規定。容留他人吸毒並向其出售毒品的,屬於容留他人吸毒罪與販賣毒品罪的牽連犯,擇一重罪處之,應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關於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訴標準的內容,律師365小編就爲大家整理到此。實踐中,對於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爲,只有在達到了立案標準的規定之後,才能定罪進行處罰。至於此罪該如何量刑處罰,上文中也做出了講解,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