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進行醫患維權
患者與醫療機構發生醫療糾紛,目前有三種解決的方式,即:協商解決、行政調解和司法訴訟。協商解決。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程序簡單,處理起來速度快,而且一旦達成協議,醫療機構的賠償也會非常迅速,等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與醫療機構發生醫療糾紛,目前有三種解決的方式,即:協商解決、行政調解和司法訴訟。協商解決。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程序簡單,處理起來速度快,而且一旦達成協議,醫療機構的賠償也會非常迅速,等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構成醫療事故的主觀要件是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爲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
注意義務是醫療過程中的一種法定義務,是確保醫療行爲合法性的重要依據之一。包括一般注意義務和特殊注意義務。一般注意義務,也稱善意注意義務或保護義務,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對患者生命與健康利益的高度責任心,對...
發生醫療事故後,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
醫療事故可以起訴。一般要先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如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那麼可以以鑑定結論爲依據向法院起訴,並要求醫院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如果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但是醫院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則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
門診補償:(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
醫療事故爭議一般都涉及患者身體受到傷害的情況,因而訴訟時效應適用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即訴訟時效爲一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原因認識上產生分歧,患方對醫療機構的診療工作不滿,認爲患者出現死亡或傷殘等不良後果是由於醫務人員診療過失引起,而向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提出追究責任和賠償要求的案件...
律師解析:醫療糾紛協商解決的方式:醫患雙方自行組織協商,或申請第三方介入調解,並達成協商。且當事人達成協商的,應當以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事項爲主要內容,製作協議書...
醫療糾紛發生後,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爲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並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
患者有三種維權途徑:一、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
醫療過錯推定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爲人主觀上的過錯爲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
1、屬於已經工作的勞動者的,一般都是入職後由單位的人事部門爲新入職員工集體到社保局辦理;2、屬於待業人員且居住在城市或鄉鎮的居民,不論年齡大小,都可以參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生兒出生90日以內參加居民醫保的,出生後即可...
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患雙方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若雙方能自願達成協議將爭議提交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處理,則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進行:1、當事人申請。2、案件審理。3、仲裁的執行。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發生醫療糾紛可以通過當地衛生熱線投訴或到衛生局事故辦申請醫療事故鑑定,並搜尋保存相關證據。此外,還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者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218條規定:患者在診療...
律師解析: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僞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法律...
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途徑:一、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
醫療事故發生後,若是造成損害的,相關當事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責任內容主要根據我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等來確定。1、首先是《侵權責任法》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主要注意的點有:(1)醫務人員過錯,必須向醫院...
農村合作醫療遷移規定農村合作醫療不能遷移。合作醫療是各縣、市實行保險直接掛鉤的。如果戶口遷到外地,新一年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農村合作醫療,原來有辦理農村合作醫療,依然可以使用,但不能辦理遷移。《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委託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應當按規定繳納鑑定費。若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糾紛時,除自行協商外,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糾紛的途徑有二:請求行政調解或尋求司法救濟。當事人先選擇行政調解,有助於快速地解決糾紛獲得賠償,當然,若達不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後反悔,再行提起訴訟,也可能反而拖...
律師解析:醫療期滿合同到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進行處理:1、通常情況下應當依法續約合同;2、如果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訴訟時效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
律師解析: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1、在緊急情況下爲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2、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3、在現有醫學科技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