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屬於共同的債務有哪些

一對夫妻在離婚時,往往會遇到的問題有: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的撫養、共同債務的承擔等,而在這些問題之中,債務的承擔常常會引發糾紛。那麼,夫妻離婚時哪些債務是共同債務呢,這也就是說,離婚時屬於共同的債務有哪些呢?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詳細的講述。

離婚時屬於共同的債務有哪些

一、離婚時屬於共同的債務有哪些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離婚時共同債務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二)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四)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五)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六)其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償還的,從夫妻個人所得財產償還。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在生活中,大多數夫妻很少會刻意去留意有關債務的證據,所以離婚遇到債務糾紛時,會感到束手無策。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您不知道應該怎麼去處理,那麼建議您不妨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爲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