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程序中能否轉讓債權

破產程序中能否轉讓債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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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閉破產債權必須經過破產程序嗎


破產債權是非依破產程序不得行使的債權。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債權人只能依破產程序提出財產請求權,而不能對債務人提出有關債務的的民事訴訟,也不能要求法院個別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即使是部分債權人依法院生效判決申請法院開始執行的,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原來的執行程序也應當立即停止,債權人的債權只能作爲破產債權而參加到破產程序中來。

1、在破產宣告後,破產債權只能依破產程序而獲得公平清償,即按照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和債權額的比例獲得清償,而不允許債權人各自行使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