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受到驚嚇,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發生車禍受到驚嚇,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一般來說,發生車禍事件對於當事人來說,不僅是身體上的傷害,也是對精神的一種傷害,很多人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驚嚇,輕的可能很快恢復,但嚴重的甚至會影響日常生活和工作。那在交通事故中受到驚嚇,當事人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呢?

      我們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發生車禍以後,車禍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1、在實際的交通事故中,不光只是受害人的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了損害,還對其自身和親屬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身體上的傷痛只是一部分,精神痛苦也佔了很大的部分,尤其是受害人死亡這種情況,對受害者的家屬來說,這種傷痛是無法彌補的。因此在交通事故的索賠中,除了正常的事故賠償,受害者親屬要求對方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以作爲精神損失賠償,是完全合理的。

      2、在交通事故索賠中,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當事人在申請人身侵權賠償時,應該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如果,法院已經就人身侵害賠償作出判決以後,受害人或其親屬再申請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3、不光是受害人本人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還有死亡人的近親屬包括其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作爲原告,向法院提起這項賠償。如果死亡人沒有上述親屬,其他近親屬比如兄弟姐妹也可作爲原告提起訴訟。

      在實際處理中,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受到驚嚇是因發生車禍的,比如是因爲其他事情而導致的驚嚇,那麼法院通常是不會支援的。所以證據很關鍵,一般需要懂相關法律的人來協助收集和固定證據,建議當事人可以找個車禍賠償專業的律師來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