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別人車撞了有誤工費麼?

把別人車撞了有誤工費麼?

現在道路上車輛越來越多,人們開車的時候要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將別人車輛撞壞的,負有責任的一方要支付賠償款。那麼,把別人車撞了有誤工費麼?這個看具體情況,如果對方受傷收入減少,事故責任方要承擔誤工費賠償,下面我們透過本文做個詳細瞭解。

一、把別人車撞了有誤工費麼?

誤工費是經濟學上的專業術語,指受害人因侵權行爲受到傷害而就醫治療或休養期間,或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無法進行生產勞動和獲得報酬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因此而未獲得的工資、獎金、津貼和其他補貼等。

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爲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爲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爲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

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誤工費的日期怎麼確定?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很多,如果把別人車撞了,導致對方受傷影響工作,事故責任方應該根據減少的實際收入支付誤工費。對方沒有固定收入,責任方可以根據當地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受害人主張誤工費的時候,要提供相關的材料證據,包括診斷書、司法鑑定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