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企業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一、領取企業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辦理工傷醫療費報銷業務:

1、已參加工傷保險;

2、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爲工傷;

3、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4、需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在新源縣社保局填寫《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同意。

5、工傷認定單位與繳費單位須一致。

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哪些項目?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8、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9、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0、工傷認定調查和勞動能力鑑定費用;

11、工傷預防宣傳和培訓費用。

三、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參保,由經辦機構審覈登記,覈實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資質,覈定繳費基數和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繳費電子檔案。

2、參保職工發生工傷,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以快報方式上報工傷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其他原因造成的輕傷事故和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於事故發生後或者接到職業病診斷書3日內報告;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在上述時間內報告的,應當於障礙消除後3日內報告。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應當建立臺賬,予以登記。

3、組織材料,由工傷認定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綜上所述,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上受傷,被認定爲工傷,企業要給一筆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要正常繳納社保,並且屬於工傷範疇,和企業是勞動關係等。企業承擔的費用主要是停職留薪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職工拿到工傷認定書後,原則上在一個月拿到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