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期間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搬遷期間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法律也在保障着公民的權益,其中在勞動法中就規定了,如果勞動者在非工作期間出現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情導致無法工作,是可以向對方申請索要誤工費,那麼搬遷期間的誤工費怎麼計算?一般情況下會按照誤工人員的固定收入來計算,下面就介紹一下。

一、固定收入

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爲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爲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爲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

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誤工日期的認定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四、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

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援。

五、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

對此,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進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於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六、賠償金額

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搬遷期間的誤工費怎麼計算,勞動法中也明確規定了,如果出現了讓勞動者無法繼續工作的事情,那麼勞動者就有權利向對方索要誤工費,如果出現對方拒不支付的情況,也可以透過訴訟等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