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1工傷待遇調整後有什麼變化

南京2021工傷待遇調整後有什麼變化

工作是人們獲得經濟來源的重要手段,但是工作過程中我們也要防範風險。如果我們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了工傷,失去了勞動能力。我們就要把希望寄託在工傷待遇。南京2018工傷待遇調整已完成,這次調整對員工來說有什麼好處,今天跟大家一起學習。

2017年11月13日,南京市出臺《關於調整2017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的通知》(寧人社[2017]220號),根據通知,新的工傷待遇標準執行時間爲2017年7月1日,下半年增發的部分將於2018年1月底前發放到位。

一、定期待遇調整的對象包括哪幾類人?

本次待遇調整對象爲:

2017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爲一級至四級的人員;

2017年6月30日前,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爲五級至六級,企業難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

2017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職工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親屬。

二、定期待遇調整的項目有哪些?

傷殘津貼、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按上述月增加額調整後,仍達不到保底金額的,補足到保底金額。即:

一級傷殘津貼低於2965元/月的補足到2965元/月

二級傷殘津貼低於2800元/月的補足到2800元/月

三級傷殘津貼低於2635元/月的補足到2635元/月

四級傷殘津貼低於2471元/月的補足到2471元/月

南京2018工傷待遇調整傷殘等級被鑑定爲五級至六級並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在其應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分別按照本次四級月增額的90%和85%進行調整。

三、定期待遇調整的費用如何發放?

南京2018工傷待遇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已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此次調整所增加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列支;尚未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此次調整所增加的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將按原發放方式統一劃撥,無需個人另行申請。

四、新五區如何調整?

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和高淳區統一按上述標準執行。

本次調整,對於南京市民來說是一項福音,更好的保障了因工受傷人員的生活需要,讓他們在身體受到傷害的時候,不至於生活困頓,難以支撐。這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是一種保障。南京工傷待遇調整後還將對養老等做一些調整,具體可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