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嗎?

一、法律規定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嗎?

法律規定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嗎?

法律規定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喪葬費用,按6個月的上一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來進行確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舉例計算: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爲785020元。

二、工傷死亡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爲:

工傷死亡一次性賠償20年,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爲:

(1)城鎮居民爲: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爲(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爲5年]

(2)農村居民爲: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爲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爲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因爲工作原因導致人員受到傷害,甚至是死亡的,必然會進行一定的處理,這裏主要指的就是工傷的賠償,如果導致人死亡的話,還有喪葬補助金的,以及供養親屬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