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請求工傷保險待遇

應該如何請求工傷保險待遇

一、應該如何請求工傷保險待遇?

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企業要進行工傷認定申請,超過 30 日後才進行工傷認定申請的。從工傷事故發生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的工傷待遇由企業承擔。職工因工傷亡,在市醫務勞動鑑定機構作出鑑定結論後六十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待遇手續。

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 《社會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

2、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市職工工傷確認表》原件及複印件;

3、 市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表》原件及複印件;

4、 非本市、縣(市)城鎮戶口的職工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 交通事故傷亡的,提供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賠償調解書》;

6、 死亡失蹤的

( 1 )提供死亡證明及殯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 2 )失蹤者重新出現,提供單位證明;

( 3 )失蹤後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死亡後失蹤者重新出現,法院撤消死亡結論的,提供法院《裁決書》。

7 、有供養直系親屬的

( 1 )提供勞保關係卡或有供養關係的證明及小一寸相片一張;

( 2 )提供死者和供養人的《戶口簿》及複印件,當地派出所證明。

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以下工傷保險待遇:

(一)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包括: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8、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9、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0、工傷認定調查和勞動能力鑑定費用;

11、工傷預防宣傳和培訓費用。

(二)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資;

2、解除勞動關係後,向職工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被鑑定爲5、6級傷殘、難以安排工作的,由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總體來說,正常情況下肯定不能請求工傷保險待遇的,而且請求工傷保險待遇也分成兩種不同的情況,第一種就是有正常的參加工傷保險,這樣的話,就需要先到工商保險機構去查詢一下申領工傷保險待遇需要的材料,還有一種就是根本沒有參加過任何的社會保險,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都是和公司索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