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保險待遇領取手續是什麼?

工傷死亡保險待遇領取手續是什麼?

一、工傷死亡保險待遇領取手續是什麼?

1、用人單位/死亡員工家屬準備材料,填寫《市企業參保人員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申報表》,提交申請;

2、養老保險視窗審查材料;

3、養老保險視窗受理並覈定待遇,開具《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待遇決定。

二、工亡家屬領取待遇需要什麼材料?

1、《認定工傷決定書》、《工傷認定書》或《確認意見書》複印件;

2、待遇享受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3、公證處出具的證明待遇享受人身份的公證文書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街道等一級組織出具的與因工死亡人員的關係證明,或由相關部門出具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複印件;

4、待遇享受人在指定金融機構範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帳戶卡(折)複印件;

5、按項目參保從業人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工)、協保人員,需攜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或用工登記名冊複印件以及因工死亡人員工亡前12個月的工資性收入憑證;

6、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複印件(用人單位申領的無需攜帶);

7、用人單位若提出已墊付部分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攜帶由因工死亡人員近親屬簽收的已墊付的相關憑證。

三、工傷死亡待遇有哪些?

1、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綜上所述,生產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會導致人員傷亡的情況發生。對於死亡的職工,家屬可以爲其申請工亡待遇。準備好相關材料後,家屬可以自己或者找單位辦理,到社保局提交材料等待審覈。等批准後,賠償款會支付到家屬提供的銀行帳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