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傷退休的待遇有哪些

教師工傷退休的待遇有哪些

教師工傷退休的待遇有哪些

工傷退休後的待遇,是和沒有工傷人員待遇一樣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用人單位因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爲其辦理了退休手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所以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因工傷致殘有什麼待遇

職工因工緻殘第一情況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退休的情況在有關法律上會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只要自己積極的遵循就可以,但是問題的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護需要處於合理的區間,否則自己的事情處理就會陷入困境中,有關部門的介入在事情的解決中也沒有具體的作用,自己需要注意具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