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堂承包合同

關於食堂承包合同

關於食堂承包合同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規定,甲方把 場地內土方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標紅線範圍內多餘的土方,根據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將土方外運。  二、甲方職責:負責場地內外運土方的裝車。負責工程量的結算。  三、乙方職責:負責外運土方的一切費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區等相關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單價、付款方式: 外運土方按每立方 元,在外運土方量達到外運總量的50%時,按實際外運數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餘額待所需外運土方全部外運完工時,辦理結帳手續, 60 天內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時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50%結算, 10 天內一次性付清,其餘做罰款處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