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戶口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條件有哪些

一、非深圳戶口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條件

非深圳戶口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條件有哪些

非深圳戶口在當地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

(一)申請人爲本市常住戶籍居民和駐深部隊現役軍人。

(二)向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及軍人不能申辦1年多次赴香港個人旅遊簽註。

(三)不屬於法定不準出入境人員、不屬於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門人員、沒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四)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含兩本)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註。

二、非深圳戶口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的,還須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於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申請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規格爲40mm×30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首次及重新申請《往來通行證》或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爲廣東省外簽發且首次在深圳申請簽註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持廣東省外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且在我市申請過簽註或已持我省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註的,無須提交照片。

(二)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提交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註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證,但如居民身份證主項資訊發生變更的,仍須交驗身份證)。屬軍人的,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

(三)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註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要比擬申請的簽註有效期多20天以上;重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因通行證被盜、遺失及過期失效重新申請的除外。

(四)十六週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當在公安機關採集或者覈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對十六週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指紋採集順序爲先右手後左手(先拇指後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隻手各採集1枚指紋。

(五)在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成功留存過指紋資訊的,無需再次採集指紋,但須進行指紋覈驗。覈驗不透過,經調查身份屬實的,須重新採集指紋;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且符合規定的代辦情形的,無需覈驗指紋。

(六)對於未滿16週歲的申請,須提交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及監護人身份證明覆印件並交驗原件;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七)公安機關認爲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編爲您整理的非深圳戶口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條件,希望可以幫助到您。非深圳戶口的居民,只要滿足以上條件,就可以攜帶相關的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港澳通行證,辦理該通行證的居民應在公安機關進行指紋的採集, 未滿十六週歲的居民可以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再決定是否進行指紋的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