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證有效期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規定:“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香港和澳門是我國的旅遊熱門地點,那裏開放包容的環境,相對便宜的購物廣場,獨具特色的美食等等吸引着無數遊客和商機,比較特別的是爲了社會安全穩定,前往港澳地區旅遊、辦事需要辦理港澳通行證,接下來我們就瞭解一下港澳通行證有效期、辦理流程等問題。

港澳通行證有效期是多久?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註前往。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於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蛇口碼頭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於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大陸居民前往臺灣地區定居、探親或應邀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學術等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有效簽註前往。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週歲的有效期爲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爲10年,簽註分爲探親簽註(T)、商務簽註(S)、團隊旅遊簽註(L)、個人旅遊簽註(G)、其他簽註(Q)和逗留簽註(D)。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有關來港澳目的簽註(如團隊旅遊、個人旅遊、商務或其他簽註等)。

持中國公民有效護照經香港前往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過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供海外旅遊並已經確認的續程車/船/機票,可在每次入境時獲准在港逗留7天而無需事先領有進入認可。

個人旅遊G:

有效期可爲三個月或一年,次數可爲一次或兩次,一般每次最長逗留7天,但也有更長的籤種。目前爲止,開放“自由行”個人旅遊、可以申請直通香港簽註的城市,按照香港入境處所公佈,一共有49個:廣東省全省21個地級市,以及其他省的28個地級市/直轄市。另外,深圳戶籍居民可以辦理一年多次簽註,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臺的規定)一週只能去一次,稱作"一週一行"。

目前有49個城市的居民,可以“個人遊”身份來港旅遊。

團隊旅遊L:

分爲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如需個人遊,可以抵達深圳口岸購買送關服務過關,所有口岸都通行,2017年8月1日以後已經不需要送關服務,團隊旅遊籤也可直接過關)

探親T:

分爲三個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個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商務S:

分爲三個月一次、三個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其他Q:

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逗留D: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准的期限簽發

證件有效期:

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啓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規定,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爲10年,對未滿16週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簽註有效期: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簽註分爲6個種類,即個人旅遊(G)、探親(T)、商務(S)、團隊旅遊(L)、其他(Q)、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其中香港G籤和L籤的有效期都爲: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註。澳門簽註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簽註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簽註有效期的解釋:

以1年1次爲例,不是表示1年內只能去1次,而是指該簽註的有效期爲1年,在1年以內往返過港澳後,還可以再次申請簽註,申請次數沒有限制。如果1年內不去,則該簽註過期無效,可再次申請。

辦理流程

新辦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用A4紙複印,可複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註。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註,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註,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註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註,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30元。

續簽:

本人憑身份證及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也可代辦,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不同城市對加簽可能有特殊規定,具體諮詢戶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少數城市可以郵寄續簽,如江蘇連雲港市)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

費用:一次往來簽註每個20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30元。

特別注意:《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部分城市是3個月)的或無足夠空白簽註頁的不能辦理,須按首次申請手續辦理新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簽註。

代辦:

若是首次申請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請,則需帶好本人身份證及前一次辦理的通行證,如請人代辦還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

過期:

《港澳通行證》過期,需要你本人親自到你戶口所在地的縣(區)級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換證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和相關手續跟第一次辦理時是一樣的。

辦理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你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複印件爲A4規格(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面,戶口簿需要複印戶主頁,和你所在的那一頁)

3、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藍色背景,着深色有領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必須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記得拿照相回執,建議在出入境拍照)

4、舊的港澳通行證,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

需要時間:

正常情況下,需要10個工作日 (辦理換證,需要經省級部門審批、制證,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大概10個工作日,即兩個星期的時間)。

赴澳工作:

一、澳門僱主可自行指定或委託有澳門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在內地招聘(招聘者應簽訂招聘合同)。

二、勞務公司將錄取人員的有關資料(如照片、身份證副本等)報入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覈實、批覆。

三、透過後由僱主再將赴澳人員的資料報入澳門勞工事務局,提出輸入外勞申請。

四、僱主賃批件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勞務公司憑批件及合同報北京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外經濟合作司申請輸澳批文。

五、赴澳勞務人員在十天內自選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有關證件所需資料。

六、赴澳勞務人員將證件資料及費用(包括勞務押金及證件費等)交回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向地方國務院港澳辦交流司辦理赴港澳特別行政區通行證。(需時約十五天)

七、通行證辦出來後由勞務公司統一安排時間培訓、出境。

八、到澳後,由僱主帶領或自行到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辦理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簡稱《外地僱員證》)的手續後方可工作。

領取方式:

本人領取:憑本人申請回執單及繳費收費,並攜帶身份證或戶口薄,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管理處領取。

他人代理:代理人攜帶申請回執單,本人身份證、通行證申請人身份複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

EMS上門:在辦理港澳通行證當天憑申請回執單到出入境管理處郵政速遞櫃檯辦理手續並繳費。

交通越來越便利,到港澳旅遊也越來越便捷,在做好旅行計劃後,一定要在出發前辦理好港澳通行證,及時檢查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以免耽誤行程。隨着科技的發展,相信未來港澳通行證手續辦理會更加便捷迅速。如果您對辦理事宜有什麼疑問,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自身情況爲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