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證去哪裏辦理?

一、港澳通行證去哪裏辦理?

港澳通行證去哪裏辦理?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註前往。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於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蛇口碼頭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於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二、具體情況

大陸居民前往臺灣地區定居、探親或應邀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學術等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有效簽註前往。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週歲的有效期爲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爲10年,簽註分爲探親簽註(T)、商務簽註(S)、團隊旅遊簽註(L)、個人旅遊簽註(G)、其他簽註(Q)和逗留簽註(D)。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有關來港澳目的簽註(如團隊旅遊、個人旅遊、商務或其他簽註等)。

持中國公民有效護照經香港前往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過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供海外旅遊並已經確認的續程車/船/機票,可在每次入境時獲准在港逗留7天而無需事先領有進入認可。

對於港澳通行證的辦理和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基於實際的原因而定,特別是對於不同的情況下,港澳通行證的處理應當由公安機關的出入境 管理部門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認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