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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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

公民一般要出境的,則就需要使用護照。這可以說就是公民在國外的“身份證”了,當然,護照的取得也是需要提出申請的。我國對國家工作人員辦理護照有嚴格的限制,主要還是爲了避免出現泄漏國家機密的情況出現。護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各個國家所規定的有效期限不同。中國的外交護照有效期爲五年。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分爲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兩類。多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爲五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需要多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一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爲兩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一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

辦事指南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透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
基本要求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頒發護照的機關以足夠的時間,不可等出國日期臨近時才匆匆前去申辦,以免誤事。
2.經辦人和持照人在領取護照時,應認真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 地等,並檢查一下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印、發照機關印章、簽署是否齊全。持照人應用鋼筆在護照持照人簽名欄簽名。如護照上的姓名有誤,則暫不簽名,向發照機關報告。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爲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污損、塗改。
4.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因私 普通護照在國外失竊,如需申請補發新照,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失竊經過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有關證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後,護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護照的人員回國後,應將護照繳回原發照機關統一保管。領照後因故未出國者,也應將護照交回原發照機關。
6.再次出國人員借用老護照須憑出國任務批件、出國人員批件和派遣部門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