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了怎麼辦掛失

一、身份證丟了怎麼辦掛失

身份證丟了怎麼辦掛失

身份證丟失,不需要辦理掛失,因此也就不涉及到丟失身份證的本人需不需要自己親自去辦理掛失的問題。

身份證丟失後可即向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

《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制度

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公民居民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持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並辦理補領手續;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

二、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爲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爲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以上是關於身份證丟了怎麼辦掛失問題的解答,雖然法律規定不需要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但是如果發現身份證丟了最後及時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辦,而不要以爲暫時不需要使用就不理他,這樣就可以最大程度減少被他們冒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