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簽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過境簽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過境簽證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護照 :2寸照片2張 ,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複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護照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爲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

5、 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翻譯件。

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複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二、司法解釋

過境簽證指的是公民取得前往國家(地區)的入境簽證後,搭乘交通工具時,途經第三國家(地區)的簽證。2012年9月16日,北京市副市長丁向陽在世界旅遊城市聯合會北京峯會上透露,剛剛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外籍人士可在北京實現72小時過境免籤,該政策將於不久後公佈。有的國家規定,旅客搭乘交通工具透過其國境時,停留不超過24小時或一定期限的,均免辦過境簽證(一般都不允許出國際機場)。也有的國家規定,不論停留時間長短或是否出機場,一律須辦過境簽證。過境簽證同入出境簽證一樣,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規定。2016年1月30日起,在上海各開放口岸以及江蘇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對51個國家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144小時內確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客票的人員,實行過境免辦簽證政策。

過境簽證的辦理與出國簽證的辦理其實是一樣的,都需要提供個人的相關事項和證明檔案,在符合當地的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才可以辦理,可以理解爲過境簽訂是短期的臨時性的出國簽證,兩者在授權的期限之內是具有同樣的法律效應的。目前,有部分國家是可以免籤進入的,可以諮詢相關部門來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