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他項權有期限嗎?

一、房產抵押他項權有期限嗎?

房產抵押他項權有期限嗎?

有期限,時間長短是依債務期限而定。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二、房屋他項權證到期可以延期嗎?

房屋他項權證到期後可以延期,具體有兩種辦法:

1,先註銷上筆他項權證,再重新申請辦理新的他項權;

2,直接去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的續期延展手續。這兩種方法要看各地地方政策,具體的要與他項權利人和登記部門諮詢,協商辦理。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若他項權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使得他項權證繼續有效。否則就會失去對抵押物的優先賠償權利。那他項權證到期如何延期可以重新辦理新的他項權證,或者直接辦理延展手續。

房地產抵押是對債權人進行的抵押擔保,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擔保有效期最長爲主合同期滿二年內有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他項權利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或延長主合同到期時間,方能使他項權繼續有效。否則就必須在他項權利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不然就會喪失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他項權證備案時間可以在房產局查到,一般而言在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可以主張形式抵押權,無論他項權證備案時間是否過期。

主債權訴訟時效可以透過主張債權而不斷中斷,最長可20年,但行使抵押權的期限沒有特殊情況就是兩年,不能延長。

爲了防止抵押權過期,債權人應該在主債權到期之日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主張行使抵押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產的抵押的他項權就是屬於抵押人的清償期,債務的清償期確下的是多少年,那麼他項權證的有效期就會保持多少年,而對於債務人在貸款的期限之內也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