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機動車罰款怎麼交

一、違章停車機動車罰款怎麼交?

違章停車機動車罰款怎麼交

違章停車的罰款需要到指定的銀行繳納。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

二、違章停車的罰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爲,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三、機動車違章的管轄地是怎麼規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爲由違法行爲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並通知爭議各方。

第五條 違法行爲人可以在違法行爲發生地、機動車登記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

違法行爲人在違法行爲發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簡稱處理地)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的,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協助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違法事實、代爲送達法律文書、代爲履行處罰告知程序,由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發生地標準作出處罰決定。

違法行爲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或者違法行爲處理視窗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申請後當日,透過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通知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予以審查,異議成立的,予以消除;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

第六條 對違法行爲人處以警告、罰款或者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爲人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爲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

綜上,如果是現場發現的違章行爲,行政處罰通知單中寫清楚了交罰款的地點,對於被道路交通監控設施拍到的違章記錄,駕駛員可以直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官方軟件或者網站上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