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牌照過戶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一、機動車牌照過戶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機動車牌照過戶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車牌不可以過戶給其他人。車輛可以辦理過戶,只要雙方攜帶賣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買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公戶需要出示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即可,但是車牌號不能辦理過戶業務,除非特殊情況。原車牌只可以轉移到車主的新車資訊上,不可以過戶給其他人。也就是說,即使車牌號過戶到其他車輛上,半年內車牌號仍歸原車主所有,半年後該車牌將進入號牌資源庫。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或是註銷登記時,過戶必須換號,只有小貨車等貨運使用性質的車輛可保留原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二、二手車過戶需提供哪些手續?

在換新車開之前,第一件事當然是先把自己的舊車處理妥當了。由於機動車屬於特殊商品,所以機動車的過戶手續也相對要求比較嚴格,在這裏向大家介紹一下過戶前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1、是車輛行駛證;

2、是車輛原始發票;

3、是購置稅本;

4、是養路費;

5、是車船使用稅;

6、是車輛登記證;

7、是買賣雙方身份證(外地戶口需要暫住證),如果是公戶買方需要公章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賣方需要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財務章;

8、是車輛過戶時不能有任何違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機動車牌照一般是不可以過戶給其他人的,在把自己的車牌過戶給他人時都需要對車牌牌照進行更換,如果要使用原來的牌照一般是要在比較特殊的情況之下才能處理,所以,在過戶時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確保過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