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撞死人判幾年刑

一、無證駕駛撞死人構成什麼罪

無證駕駛撞死人判幾年刑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並且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話,那麼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二、無證駕駛撞死人判幾年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一人逃逸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重傷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一年;

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二)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一人逃逸的,爲有期徒刑一年;

重傷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

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輕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個月;

(一)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死亡三人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爲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1)死亡二人;

(2)重傷五人;

(3)重傷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負事故主要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爲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有前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

(二)負事故同等責任,死亡六人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爲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負事故主要責任,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爲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個月;

(三)負事故同等責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爲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緻人死亡,同時出現其他後果,對其他後果部分增加刑期,適用前兩條的規定。

【自首輕處的特別規則】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輕處15%;逃逸後自首的,輕處10%。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在無證駕駛撞死人的情況下,一般是定交通肇事罪,然後再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間進行處罰,但如果肇事者還有逃逸等行爲的話,那麼起刑點就是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