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異地考試怎麼辦理

駕駛證異地考試怎麼辦理

直接到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剩餘科目考試,已透過的考試科目繼續有效。全部科目考試透過後,直接在現考試地領取駕駛證,避免兩地間往返奔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爲,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