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營運證怎麼辦理

出租車營運證辦理:

出租車營運證怎麼辦理

一、申辦人應具備的條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二、申辦人須提交的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複印件);

2、身份證(複印件);

3、出租車公司證明(無出租車公司證明可參加培訓考試,考覈合格發給職業培訓合格證,待有工作單位後再領取從業資格證);

4、彩色近照1寸2張,2寸1張。

三、辦理程序:

1、攜帶上述材料到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報名處報名,填寫申請登記表。

2、參加學習培訓並考試合格,由培訓學校統一到辦證視窗辦理《從業資格證》後,發放給申辦人。持有C類以上(含C類)機動駕駛證,駕齡2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4、經出租車職業培訓考試合格,並掌握相關道路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識,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後辦理服務監督卡。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車輛的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由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