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車輛闖紅燈罰款多少?

一、規定車輛闖紅燈罰款多少?

規定車輛闖紅燈罰款多少?

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爲。“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的行爲。

無論何種理由,發生闖紅燈違法行爲,都會依法處罰。不過,路口的視頻設備每次採集闖紅燈違法資訊也很謹慎,需要“三堂會審”,也就是說,認定一輛車闖紅燈,會有三張照片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後和駛入路口。“駛入路口這張就能明確,車輛是否在紅燈情況下強行透過。”民警介紹,3張照片會明顯記錄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移動。

二、闖紅燈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 38、40、41、42、43條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3]

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透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透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三條: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兩百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透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五百元罰款。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執行“快處快賠”,以至於造成交通阻塞的,處五百元罰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見爭議最大的衝紅燈罰款,最終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內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罰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罰款外每次扣駕駛證三個月。

闖紅燈是一種違法的行爲,也是一種危害自身生命安全的行爲,需要嚴令禁止這種行爲,所以交通法規對這種行爲進行了罰款還有扣分等處罰,也詳細規定了交通指示燈的各種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