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報廢違章怎麼辦?

一、 私家車報廢違章怎麼辦?

私家車報廢違章怎麼辦?

有違章未曾處理的車輛,是不能夠辦理報廢手續的。違章肯定要處理,並且該扣分扣分,該罰款罰款,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折扣。 之所以不能留有違章,也是爲了車輛能夠順利報廢,這是因爲車輛報廢,需要車主把車交到報廢公司,再由報廢公司跟車管所接洽,辦理接下來的手續。而如果有違章沒有處理的話,相關證件就是鎖定狀態無法操作,報廢手續也就無法完成。即使報廢也必須把違章處理掉,否則車輛不能辦理報廢手續。如果自行報廢將影響(車主)駕駛證的一切辦理業務。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二條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對於私家車到達了規定的年限後,或者因事故導致報廢的,是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序來辦理報廢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車輛管理部門來進行了解,特別是對於報廢的具體程序也需要由車管部門進行審查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