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緻死罪要判多少年?

一、肇事逃逸緻死罪要判多少年?

肇事逃逸緻死罪要判多少年?

肇事逃逸緻死的罪行至少要判七年,最高甚至可能是十五年。刑法第133條明確規定,“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這是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檔法定刑,就是說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爲有期徒刑15年。

(1)屬於構成交通肇事罪情節的逃逸行爲致人死亡的,即交通肇事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不但具有“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逃逸行爲”,並且又造成了致1人死亡的危害後果的,應適用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2人以上,應適用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能夠體現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2)肇事行爲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後“逃逸緻人死亡”的應歸爲“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中,適用“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應另行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二、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如何認定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爲人在交通肇事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在認定“因逃逸緻人死亡”時應把握以下幾點:

1、因逃逸緻死的對象必須是行爲人交通肇事行爲致傷的人,而不是其他人。

2、行爲人對交通肇事行爲致傷的人負有及時救助的義務,該義務是由於行爲人的交通肇事這一先行行爲,使法律所保護的“致傷的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處於危險狀態下而產生的義務,肇事者有能力實施救助而不實施救助行爲致受傷的人發生了死亡的結果。

3、行爲人對受傷人員死亡的結果持過失心理,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受害人死亡結果的心理狀態。這種過失的主觀罪過形式是對肇事者的行爲認定爲交通肇事罪的關鍵。如果肇事者明知不實施對受害人的救助行爲會發生受害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將被害人帶離現場而逃逸,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心理態度,則已超出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綜上,所有的司機都應該嚴格遵守所有的交規,尤其是在因爲意外引發事故之後應該用於承擔起自己的罪責,在現場儘可能減少之後可能會產生的損失,如果因爲車禍比較嚴重而直接讓受害者死亡的,逃逸只會在主觀上認定爲是惡意而被重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