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交警吊銷駕駛證嗎?

醉酒交警吊銷駕駛證嗎?

一、吊銷交警醉酒駕駛證嗎?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醉酒駕駛證是會被被吊銷的。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二、吊銷駕駛證有什麼依據?

1.一年內有以下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和被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6.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條第二款;

7.道路交通違法行爲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8.《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拘留,並處二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9.根據最新修訂的刑法,“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爲的懲罰力度。根據最新的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所以無論是交警還是其他行爲人在酒後駕駛車輛,只要身體中的酒精含量達到相應的標準,就應當以酒駕論處。而酒駕是屬於危險駕駛的範圍,爲了保障駕駛員和其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對於屬於危險駕駛的行爲一律應當重處,在處罰事項中,吊銷駕駛證是必不可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