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吸毒幾年後可以考駕照

一、一般吸毒幾年後可以考駕照

一般吸毒幾年後可以考駕照

有吸毒案底證明三年內未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爲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已滿三年,可以考駕照。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爲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因此,駕駛證因吸毒被吊銷以後,必須有派出所出具證明,證明三年內未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爲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已滿三年,才能再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吸毒三年後考駕照流程是什麼

1、車管所先發覈查函車管所出具“吸毒駕駛人覈查函》”,傳真或寄送至吸毒人員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縣(區、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隊。覈查單位應在接到覈查函後儘快完成核查工作,出具“吸毒駕駛人資訊覈查意見表”。

2、派出所出具意見“吸毒駕駛人資訊覈查意見表”先由吸毒人員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意見,載明其個人情況、吸毒行爲記錄、戒毒治療記錄、需辦理駕駛證業務內容等。

3、禁毒大隊覈查管控資訊吸毒人員攜派出所出具的“意見表”,到所在縣(區、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隊進行覈查,同時申請毒品尿液檢測。禁毒大隊對該吸毒人員在“吸毒人員庫”中當前的管控現狀等資訊進行覈查,並打印其動態管控詳細資訊,加蓋公章後提交車管所。

4、科技部門尿檢至少三次禁毒大隊對吸毒人員的毒品尿液檢測,要不定期抽檢至少三次,每次檢測間隔時間至少要在七天以上,並由科技部門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均爲陰性的,由禁毒大隊出具意見,並附歷次檢測報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爲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爲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毒品會麻木吸毒人的思想,可能會做出任何出乎意料的事情。所以吸毒的人進行開車,也就是屬於自殺。有案底的人,必須要多公安機關,開具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已經是正常的人,只有公安機關的證明,駕校纔可以進行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