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若不構成犯罪,雙方當事人爲了節約成本、追求效率,往往會選擇私了。如果賠償數額符合預期期望的,這樁事可能就算了了。但是,對於“私了”就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私了”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私了”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往往這類糾紛中都會約定侵害方賠償受害方經濟損失(賠償的數額大多大於實際損失),受害方不追究侵害方的刑事責任。對於此類私了協議的效力應當如何認定呢?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爲此類協議是有效的,主要理由是該“私了”協議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結果,是當事人雙方自願簽訂的,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還有人認爲此類協議是無效的,此類協議是侵害人爲了躲避刑事責任而簽訂的,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私了”協議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受害人所受的傷害是輕傷以下,不構成刑事犯罪,那麼協議有效。如果受害人所受的傷害是輕傷及輕傷以上,那麼此類“私了”協議應當是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就民事賠償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協議是雙方約定的,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沒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律也沒有必要進行過多的干涉。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責任部分而言是無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傷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單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僅僅是受害人的身體權、健康權,還侵害了國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僅獲得受害人的諒解並不能免除其刑事違法性。是否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也不是受害人能夠控制的,也不以受害人的意志爲轉移的,因此,就免除刑事責任部分而言是沒有實際意義的,是無效的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站溫馨提醒您:處理此類案件關鍵在於確定雙方簽訂的“私了”協議的法律效力,也即是確定原被告雙方簽訂協議時的內心效果意思。因此,簽訂“私了”協議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