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輕微傷保險理賠程序是什麼?

交通事故輕微傷保險理賠程序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輕微傷保險理賠程序是什麼?

1、向保險公司報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發生後,車輛方不僅要向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要在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保險公司接到出險報案後,應當立即安排公司理賠人員或委託的公估機構、技術鑑定機構、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經過,瞭解涉及的損失情況,查閱和初步收集與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據和資料,確認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必要時委託專門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科研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援。

3、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後,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如果被保險人認爲保險公司的定損估價有問題時,被保險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異議,同時自己委託相關機構對損失作出估價。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對損失估計達成一致,就進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賠材料。權利雖然被賦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張的話,那權利很可能就是白費的。所以,當確定了損失以後,被保險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通常,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時候,要提交如保險單、索賠申請等與該起事故有關的單證材料,方便保險公司覈實。

5、賠款的計算和審覈。保險公司審覈了被保險人所提交的索賠材料以後,如果真實可靠,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確定具體的賠償款數額。

6、領取保險金。保險公司作出了賠償決定後,就可以通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

7、協助追償。在很多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賠付了被保險人的損失後,法律還賦予了保險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賠。此時,被保險人不能認爲反正自己已經獲得了賠償,就拒絕幫助甚至阻礙保險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賠。

二、輕微傷的類型

對事故造成人員的輕微傷是指造成面板、軟組織挫傷且面積較小的傷害。對此分爲兩種情況,

1、交通民警能夠認定的,可以現場結案,傷者需要治療的,機動車方應履行救助義務;如事後傷者傷情發生變化構成輕傷、重傷或死亡的,應轉爲一般程序處理。

2、交通民警當場無法認定是否構成輕微傷或當事人對傷情爭議較大的,如當事雙方對事實及責任無爭議,交通民警應當實行快速處理,雙方應共同到醫院確診治療;構成輕傷、重傷或死亡的,轉爲一般程序處理;如當事雙方對事實及責任有爭議,交通民警應及時標劃車輛及痕跡位置後,撤除現場並報事故辦案部門處理。

爲了更好的保障駕駛員以及行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那麼國家也是規定了所有的駕駛員在駕車前都是要購買交強險,同時車主也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再購置其他的商業保險,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並造成了人傷情況後,事故責任方也是可以透過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