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40%撞死人怎麼判

超速40%撞死人怎麼判

隨着社會的快速發展,交通愈發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威脅到人生命安全的事情,據不完全統計,每年以外死亡的人羣中超過六成是因爲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肇事行爲已成爲一種頻發的犯罪行爲。超速40%撞死人怎麼判?下面小編爲你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超速40%屬於交通肇事罪,我國刑法對於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處罰主要是交通肇事罪,一般處以不滿3年的監禁或者是拘役;如果事故發生後爲了逃避責任逃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況,要處以3-7年的的刑期,如果逃跑後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死亡的,處以少於7年的刑期。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條件有哪些

1、本條規定的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任何人只要從事對機動車船駕駛的,均可成爲本罪的主體。

2、行爲人主觀上是出於過失。

如果行爲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則應按其他有關條款定罪量刑,不能適用本條。

3、行爲人必須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爲。

也就是說行爲人的行爲必須是違反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各種規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管理辦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鐵路道口通行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海運、船運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4、行爲人的行爲必須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才能構成本罪。

這一點是區分交通肇事罪與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標準,如果行爲人違反有關交通法規的過失行爲沒造成上述危害後果的,就不構成犯罪,應按交通事故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時間有什麼規定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爲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爲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

犯罪事實是指客觀上存在着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爲。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爲。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爲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爲,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的規定的,就不應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爲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只有當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爲人刑事責任時,纔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最後,超速還需要根據道路交通法規接受行政處罰,超速40%會被處以扣6分,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提醒大家,不要存在僥倖心理違反交通法規超速,一旦發生嚴重後果需要承擔法律後果,觸犯刑法,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