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應該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應該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應當立即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透過所屬公安機關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或者出警指令後,應當按照規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有人員傷亡或者其他緊急情況的,應當及時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有關部門。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颱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透過所屬公安機關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涉及營運車輛的,通知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應當立即透過所屬公安機關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應當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提取痕跡、物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

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如交通駕駛人員存在吸毒、酒駕等違法駕駛情況的,應該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如案件屬於交通意外事故時,應該按照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出具交通責任書,按照責任書中的責任賠償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員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