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停車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不按規定停車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不按規定停車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不按規定停車的處罰規定主要是:

(一)以下情況記2分,罰五元: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

(二)以下情況罰款五元,記3分,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

(三)有以下情況導致道路堵塞嚴重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二、車輛臨時停放注意事項: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

2、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3、在設有人行道護欄(綠蘺)和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障礙物對面,不準停車;

4、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不準停車;

5、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準停車;

6、大型公共汽車、電車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在站點以外的地點停車。

現在的大多家庭都會配備着一輛汽車以便可以隨時出行,但是因爲車輛的增多而導致道路上以及相關專門用來停車的地方非常緊張,即使如此也應該嚴格按照劃分好的停車位置停車,否則就讓原本暢通的道路變得擁擠甚至容易引發道路上的意外。